重磅消息
年9月7日,民航局发布《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MH/T-)。招飞新标准于年9月10日生效。
新标准紧贴飞行操作对身体要求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了部分检查项目的流程和要求,提升规范的可操作性。招飞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极大提高了符合要求的学生比例,使更多怀有飞行梦想的莘莘学子有更多机会梦圆蓝天,也有利于航空公司选拔更优秀人才加入飞行员队伍,促进飞行员队伍文化素质的提升。
以下为眼科部分新旧标准对比与解读:
1
放宽了对视力和屈光度的要求。
旧标准规定:“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如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可视为合格:a)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3(相当于4.7);b)矫正视力不低于1.0;c)屈光度不超过±3.00D(球镜当量)或散光两轴相差不超过2.00D。屈光参差不应超过2.50D(球镜当量)。”
新标准规定:“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应达到0.7或以上,双眼远视力应达到1.0或以上。如任何一眼裸眼远视力低于0.7,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鉴定为合格:a)裸眼远视力不低于0.1(相当于4.0);b)矫正远视力不低于1.0。屈光度(等效球镜)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散光两轴相差不应大于2.00D;屈光参差不应大于2.50D。”
解读:据统计,之前视力不达标及屈光度超标高居招飞体检淘汰率第一位。此次招飞标准修订后,裸眼远视力由0.3放宽至0.1,屈光度要求由不超过±3.00D放宽至-4.50D~+3.00D范围,使得符合招飞要求的学生生源群体占比由约28%扩至约84%,为各航空公司选拔更多优秀文化素质学生提供了广阔空间,也为众多近视学生提供了更多翱翔蓝天、实现飞行员梦想的机会。
2
有条件允许接受角膜屈光手术的人员进入民航飞行员队伍。
旧标准规定:“不应为角膜屈光术后”。
新标准规定:“接受角膜屈光手术后至少满6个月,同时满足以下条件鉴定为合格:
a)角膜屈光手术时年满18周岁;
b)手术前屈光度不应超过-4.50D~+3.00D范围,同时不伴有其他相关病理性改变;
c)手术方式为利用准分子激光或飞秒激光进行的表层或板层角膜屈光手术;
d)手术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0.9,双眼裸眼远视力不应低于1.0,屈光度保持稳定;
e)任何一处角膜厚度不应小于μm;
f)双眼视功能正常;
g)无明显的眩光、干眼、雾状混浊等手术后并发症或后遗症;
h)具有原始完整的术前检查资料和包括手术切削参数的手术记录。”
角膜屈光手术技术日益成熟进步、临床应用日益广泛,已经成为临床矫正近视的重要治疗方式。经过近20~30年的临床长期观察,民航对角膜屈光手术远期并发症担忧正逐步消退,允许飞行员接受角膜屈光手术技术的呼声日益高涨。
鉴于此,项目课题组认真论证调研和实际测试,完成了此次招飞标准对角膜屈光手术要求内容的制定。为怀有强烈蓝天飞行梦想但已经接受角膜屈光手术的众多人员打开了一扇窗,也为近视人员接受最新医疗技术、摘掉眼镜进入飞行员队伍提供了契机。
对眼科要求极高的飞行员队伍都接受激光近视手术,希望成为飞行员、希望拥有高品质生活的您,还在担心什么呢?
眼科专家樊郑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