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路视光QampA带你全面了解

近视部分

Q

一、什么是假性近视?

A

中华医学会眼科学会眼屈光学组,全国第一届眼屈光学术交流会议,年10月根据近视在使用调节麻痹药物后屈光度的变化,可将其分为真性、假性等各类近视。目前真、假性近视的定义还不一致,分类方法比较紊乱,现提出以下统一的分类标准。

本标准的近视指在常态调节情况下远视力降低,近视力正常,柱镜为近视性屈光不正,使用负球镜片(或加柱镜片)可提高远视力的近视状态。这种近视状态在使用调节麻痹药物(1%阿托品眼药)滴眼,每日3次,连续3天或每日1次,连续7天后,屈光状态的改变有以下3种可能,分别命名为:1.假性近视指使用阿托品后,近视消失,呈现为正视或远视。2.真性近视指使用阿托品后,近视屈光度数降低,或降低的度数<—0.5D。3.真性近视附有假性成分:指使用阿托品后,近视屈光度明显降低(指降低的度数≥0.5D),但仍未恢复为正视(此类近视可简称为混合性近视、中间性近视、半真性近视等)。

Q

二、所有人都存在假性近视吗?

A

年龄越小的儿童,调节力越强。假性近视正是因为调节功能异常造成的,但并不是所有的儿童都存在调节过度造成假性近视,相反也不是所有的成年人调节能力下降而不存在假性近视。

假性近视并不是一定出现在某一年龄段的人群,年龄越小,调节能力越强,出现假性近视的可能性更高。

Q

三、常用的帮助判断假性近视的方法有哪些?

A

1、眼轴、角膜曲率的测量

儿童6、7岁眼轴发育基本定型,亚洲人正常值为23.5mm~24mm,眼轴比正常值长1mm,对应近视一般为-3.00D。

正常角膜曲率为43.05D,若角膜曲率偏陡,例:44.05D,对应近视为-1D。

根据眼轴和角膜曲率测测量可以帮助我们判断顾客是否有假性近视存在。

2、双眼视功能检查

假性近视是调节功能异常造成的近视,若调节功能恢复正常,这部分假性近视是可以恢复的。

若对一个顾客进行双眼视功能检查,出现NRA偏低、BCC超前、调节灵活度正镜片通过困难,这些体征均提示顾客存在调节过度的异常,从而提示假性近视的存在。

3、麻痹睫状肌

一般近视儿童第一次验光,建议要进行睫状肌麻痹,已有戴镜史的近视儿童,不进行睫状肌麻痹,通过另外的检查可以帮助判断假性近视的存在。并不是所有的近视儿童在每次配镜时都必须进行散瞳验光。成年人配近视眼镜一般不进行睫状肌麻痹,通过另外的检查也是可以帮助判断假性近视的存在,若提示有假性近视,再进一步进行睫状肌麻痹确定假性近视的度数。

Q

四、“近视度数配的越高,越容易长近视”这个普遍认识对吗?

A

首先,专业的视光师在给顾客进行验光时,不管是远视眼、近视眼还是散光眼,基本的处方原则都是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例如:对于同一个顾客-5.00D与-4.00D都能够使顾客达到1.2的最佳视力,那视光师一定会选择-4.00D的度数,同时也意味着,-3.75D的度数使得顾客的视力达不到1.2,这样的情况为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

所以不存在视光师会刻意给顾客更高的近视度数,度数配的高是因为顾客本身的度数就高,给低的度数达不到最佳视力。

另外,近视度数刻意的欠矫并不是专业的处方选择。近视度数刻意欠矫也就意味着顾客得不到最佳视力,对于处在发育期的儿童,反而更容易促进近视的增长速度。

Q

五、不同年龄的近视人群处方原则有区别吗?

A

针对近视眼的基本处方原则都是最佳视力最低度数,但对于不同年龄的近视人群有需要进一步考虑的因素:

1、6岁儿童,散瞳验光,发现近视找原因,若为假性近视,不需要配镜。真性近视配镜按照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原则,积极控制。

2、6-18岁,近视发生最活跃的时期,发现近视首次验光进行散瞳,若为假性近视,不需要配镜。真性近视配镜按照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原则。矫正视力0.8时更换眼镜。

3、18-40岁,建议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原则配镜,同时考虑顾客视近需求可适当降低度数。如果发现顾客度数降低,要谨慎降低度数。

4、40岁以上顾客,考虑到老视,配镜需兼顾近视力

远视部分

Q

一、什么是生理性远视,病理性远视?

A

生理性远视:指的是没有任何病理变化情况下的远视,是眼球发育的正常过程,婴儿时期眼轴还尚短,表现出一定的远视度数。但是由于青少年的调节幅度足够大,这部分远视的成分会被自身的调节所代偿,因此视力并无影响。

病理性远视:指的是存在改变屈光状态的病理性因素的远视。如眼周缩短,角膜曲率下降等。

Q

二、不同年龄的远视人群处方原则有区别吗?

A

1、6~7岁以下的儿童,应用阿托品膏进行慢散(每日3次连续使用3天或每日1次连续使用7天),散瞳后进行检影验光。

+3.00D属于生理状态范畴,一般无需加以矫正。

伴有高度远视,内斜视,弱视的孩子则给予全矫屈光度,在全矫度数的基础上减+1.00D配镜。

2、8~15岁的儿童,应采取快速散瞳,低度散光可暂不配镜,如伴随有视疲劳症状患者,可采取比检查结果低1/3的原则配镜。

+3.00D以上应给与矫正,矫正按照显性远视[1]+1/4隐性远视配镜[2]。

3、15~40岁的中青年,一般不散瞳,远近视力均正常,无视疲劳可暂不矫正。

存在视力下降或视疲劳症状,取最佳视力最大正镜化,如有内斜仍需散瞳。

4、40岁以上的中老年,看远看近均需要矫正。

[1]显性远视:指在常规验光中可以表现出来的远视。显性远视的度数等于矫正到正式状态的的最大正镜度数。

[2]隐性远视:指在无睫状肌麻痹验光过程中不会出现的远视,这部分远视由睫状肌生理性紧张所致。

Q

三、远视一定会引起弱视吗?

A

远视不一定会引起弱视。虽然远视会让焦点成像于视网膜后,在视网膜上形成模糊像,但儿童本身所具有的调节力很强,可以通过调节将焦点前移落在视网膜上,其视力也表现为良好,不会形成弱视。但如果一个孩子是远视眼并且自身的调节功能不好、调节幅度低,那么他将无法使用调节代偿自身的远视。影像不能清晰的聚焦于黄斑中心凹,或者说视觉于生后“学习过程”不足,从而形成弱视。

散光部分

Q

1、什么是散光?

A

调节静止时,平行的光线经眼屈折后,由于屈光系统各子午线屈光力不同,引起不同的聚散度,故不能在视网膜上聚成焦点,而是在不同距离处形成两条焦线。

Q

2、散光常见的分类?

A

在规则散光中,依所成焦线与视网膜关系分为:1)单纯远视散光:一条焦线在视网膜上,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后;2)单纯近视散光:一条焦线在视网膜上,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前;3)复性远视散光:两条焦线均在视网膜后;4)复性近视散光:两条焦线均在视网膜前;5)混合性散光: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前,一条焦线在视网膜后。

Q

3、散光的正散和负散有何区别?

A

规则散光均存在着正散和负散的表示形式,而这两种在光学意义上也是完全相同的。如-1.00/-1.00X90和-2.00/+1.00X,通过光学十字,可以更好地看出这两种形式的屈光力分布是完全相同的,如图:

并且这两种形式是可以通过光学恒等变换“求和、变号、转轴”来实现互相转换的,也就是说同一个散光的正散和负散形式所代表的散光大小是完全相同的。

Q

4、如何更好地使用正散和负散形式呢?

A

虽然顺规散光都具有正散和负散的形式,但每一种散光又有其“最简形式”的表达方法:

“最简形式”在我们验光后给顾客试戴时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因为它是最接近顾客实际配戴眼镜的。所以,在日常验配时,我们需要将散光转换成“最简形式”,而不是单纯地使用负散形式或正散形式。

Q

5、镜片在设计时是否存在正散和负散的区别?

A

拿到镜片包装时,我们可以看到每一片镜片上都是有两个光度的,而这两个光度正是分别用正散和负散来表示的,也就是说,同一片镜片既可以用正散表示,也可以用负散表示,没有任何区别。

Q

6、散光应如何矫正?

A

顺规散光可使用柱镜矫正,目的是使两焦线合并在视网膜上成一焦点,这就是柱镜矫正规则散光的原理。

Q

7、散光应如何处理?

A

7岁:全矫;7-35岁:RGP,矫正视力;35岁以上:接受为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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